JGJ 66-91
四、
館區(qū)內不應建造職工生活用房。
若職工生活用房毗鄰館區(qū)建筑布
置,必須加以分隔,并各設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;
五、館區(qū)內應功能分區(qū)明確,室外場地和道路布置應便于觀眾活動、
集散和藏品裝卸運送;
六、陳列室和藏品庫房若臨近車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
,
沿街
一側的外墻不宜開窗;必須設窗時,應采取防噪聲、防污染等措施;
七、
除當?shù)匾?guī)劃部門有專門規(guī)定外,
新建博物館建筑的基地覆蓋率不
宜大于
40%
第
3.1.3
條
陳列室不宜布置在
4
層或
4
層以上。
大、
中型館內
2
層或
2
層以上的陳列室宜設置貨客兩用電梯;
2
層或
2
層以上的藏品庫房
應設置載貨電梯
第
3.1.6
條
藏品庫房和陳列室內不應敷設給排水管道,
在其直接上層
不應設置飲水點、廁所等有可能積水的用房。
第
3.2.2
條
藏品暫存庫房、鑒賞室、
貯藏室、辦公室等用房應設在藏
品庫房的總門之外。
第
3.2.3
條
收藏對溫濕度較敏感的藏品,
應在藏品庫區(qū)或藏品庫房的
入口處設緩沖間,面積不應小于
6
㎡。
第
3.2.4
條
大、
中型館的藏品宜按質地分間貯藏,
每間庫房的面積不
宜小于
50
㎡。
第
3.2.6
條
每間藏品庫房應單獨設門。
窗地面積比不宜大于
1/20
。
珍
品庫房不宜設窗。